中新经纬11月26日电 在今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强调了开展广泛宣传的重要性。他表示,提高社会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依法使用账户、电话卡、互联网账号等的法律意识,对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至关重要。同时,他还指出,深入开展涉诈黑灰产业源头管控,有助于挤压涉诈黑灰产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在法律上,已经有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什么还要出台《惩戒办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和《惩戒办法》的关系是什么?”郑翔对此作出解答。他表示,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领域的首部专门法律,为预防、遏制和惩戒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有效的法律保障。《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以及非法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基于此,公安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惩戒办法》。
郑翔强调,《惩戒办法》作为确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落地落实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当被问及公安部将如何确保《惩戒办法》落地落实时,郑翔表示,公安部将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惩戒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全方位、多维度的立体惩戒制度体系。具体来说,一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惩戒办法》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二是组织系统开发,打通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交互通道,实现联合惩戒信息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强化公众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涉诈黑灰产业源头管控,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图片:警察在街头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
(注:图片为示例图片,实际图片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