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果未与劳动者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对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补偿。此外,相关的劳动单位也将难以保守自身的商业秘密,容易造成商业机密的泄露,从而对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以下是未签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后果: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
-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无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增加了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带来了用人风险。
- 员工稳定性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随时离职,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技术人员说走就走,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 商业秘密难以保护:每个企业都有其商业秘密,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难以执行: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进一步不利后果
-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处于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这类行为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难以维系,对自身的经营发展也造成极大的隐患。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辞职,可以随时走人,法律不对这种情况进行追责。同时,对公司的商业机密的保护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