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方式多样,包括家庭、单身人士以及多人合租等方式。
- 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 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并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租金支付能力。
- 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并且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 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或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或是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或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 收入限制标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而定,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等因素定期调整,并公布。
-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 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 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2016非户籍人员也能申请购买公租房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租房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指示,公租房已经扩大到非户籍人口,以满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提供更广泛、更公平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