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及其附录
本文档提供了详细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针对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的情况。该标准规定了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并适用于各类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1. 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的原则和分级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法规文件,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术语和定义
对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在鉴定过程中统一理解和应用。
4. 总则
本部分阐述了鉴定依据、判断方法、晋级原则、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门类划分、条目划分和等级划分等基本原则。
5.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按照伤残程度从一级到十级详细规定了鉴定标准。每一级都列举了具体的伤残情形和对应的鉴定标准,以便于对照和应用。
附录
提供了详尽的附录,包括各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等级相应原则等,为鉴定过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它旨在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提供科学、公正的评定依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