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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定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结果和停车场运行情况,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过价格审议委员会审议,决定对长治高铁南站、东站站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 30分钟内免费停放,超过30分钟开始计费。
  2. 30分钟到1小时内收费2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3. 24小时为1个计费周期,24小时内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重新计费不再享受30分钟内免费。

二、对于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工程抢修作业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同时,在机动车停放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识牌。

三、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机动车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开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停车场要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收费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18个月,试行期满12个月申请核定正式价格。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邢璐霞

以上内容已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阐述,包括收费标准、免费对象、明码标价制度、经营管理原则以及通知的执行和试行期限等。同时,也提供了相关的来源和编辑信息,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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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韦宝仪
    2024年12月19日 14:52:48
    好的,以下是按照要求写的评论:
    这个收费标准合理且公正,期待长久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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